11月5日,鄭商所就純堿期貨合約和規則制度面向全市場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純堿期貨合約的交易代碼為SA,交易單位為20噸/手,最小變動價位為1元/噸,每日價格波動限制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4%,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最后交易日為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最后交割日為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2個交易日。純堿期貨基準交割品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工業碳酸鈉及其試驗方法第1部分:工業碳酸鈉》(GB/T210.1-2004)Ⅱ類優等品的重質純堿,且氯化鈉含量(以干基的NaCl的質量分數計)≤0.6%,無替代交割品。 純堿期貨交割方式為倉庫交割和廠庫交割,其中廠庫交割采用送貨制。鄭商所擬以河北為基準交割區域,湖北為非基準交割區域,升貼水設置為0元/噸。倉單類型為通用標準倉單,有效期為兩個月,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第12個交易日(不含該日)之前注冊的標準倉單,應當在當月的第15個交易日(含該日)之前全部注銷。 風險控制方面,純堿期貨合約對期貨公司會員不限倉,對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的一般月份持倉采用按合約持倉量比例限倉和絕對值限倉相結合,當合約單邊持倉量大于等于20萬手時,按單邊持倉量的10%確定限倉數額;當合約單邊持倉量小于20萬手時,按20000手絕對量確定限倉數額;交割月前一個月第16個日歷日至交割月前一個月最后一個日歷日限倉規模為4000手;交割月份限倉規模為800手。 市場人士表示,近年來純堿現貨市場波動較大,上下游產業鏈避險需求強烈??茖W合理的合約規則設計和風險控制管理辦法是純堿期貨平穩運行的基礎,將為發揮純堿期貨服務實體經濟功能起到重要作用。 |